其實對部份的欠債人來說,DRP債務舒緩計劃來進行債務重組是可行的,甚至較IVA更為適合。例如欠債人的債權人(包括銀行、財務公司、政府機構、互助社組織等)數目比較少,而該些債權人是接納DRP債務重組的,這樣,欠債人就可以選擇採用DRP這個申請費較低,申請時間較短的計劃。又例如一些從事銀行、財務公司工作的人士,由於僱主會獲知其申請IVA,所以他們一般都會選擇DRP。另外對某些已入紙申請破產或IVA失敗的人士來說,如他們繼續有意選擇債務重組,可即時進行DRP債務舒緩計劃申請,其效果更與IVA相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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